懷化市數(shù)據(jù)局信息主動公開事項目錄
公開主體:懷化市數(shù)據(j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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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事項類別 |
事項名稱 |
公開內(nèi)容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渠道 |
公開時限 |
公開責任 |
鏈接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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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
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 |
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條 |
政府網(wǎng)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 |
政策規(guī)劃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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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政策文件 |
除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以外的其他可以公開的文件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條 |
政府網(wǎng)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 |
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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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機構(gòu)概況 |
領導信息 |
單位負責人姓名、職務、主管或分管工作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條 |
政府網(wǎng)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 |
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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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構(gòu)信息 |
依據(jù)三定方案確定的機關職能,以及機構(gòu)設置、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lián)系方式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條 |
政府網(wǎng)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 |
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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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規(guī)劃計劃 |
數(shù)據(jù)和政務服務領域規(guī)劃計劃 |
涉及數(shù)據(jù)和政務服務業(yè)務職能的中長期計劃、年度工作計劃信息、計劃執(zhí)行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條 |
政府網(wǎng)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 |
政策規(guī)劃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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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務服務 |
數(shù)據(jù)和政務服務領域政務服務事項信息 |
數(shù)據(jù)和政務服務領域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目錄,行使事項的依據(jù)、條件、程序以及辦理結(jié)果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三十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條;《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實行行政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的通知》(國辦發(fā)〔2022〕2號)第(八)條;《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lián)合激勵和失信聯(lián)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16〕33號)第(十七)條 |
政府網(wǎng)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行政許可自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 |
數(shù)字科技和基礎設施建設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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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罰 |
數(shù)據(jù)和政務服務領域行政處罰信息 |
數(shù)據(jù)和政務服務領域?qū)嵤┬姓幜P的依據(jù)、條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機關認為具有一定社會影響的行政處罰決定 |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五條、第四十八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條;《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守信聯(lián)合激勵和失信聯(lián)合懲戒制度加快推進社會誠信建設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16〕33號)第(十七)條 |
政府網(wǎng)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行政處罰自決定之日起7個工作日內(nèi) |
政策規(guī)劃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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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預算、決算 |
預算、決算 |
部門預算、決算及執(zhí)行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第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條 |
政府網(wǎng)站 |
批準(批復)后20日內(nèi) |
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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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經(jīng)費 |
“三公”經(jīng)費財政撥款預算總額和分項數(shù)額,對增減變化的原因說明 |
《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第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實施條例》第六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條 |
政府網(wǎng)站 |
批準(批復)后20日內(nèi) |
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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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評價 |
按要求將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結(jié)果編入預算并公開 |
《財政部關于印發(fā)<項目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財預〔2020〕10號)第二十八條;《湖南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湖南省預算支出績效評價管理辦法>的通知》(湘財績〔2020〕7號)第四十二條 |
政府網(wǎng)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 |
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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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購 |
政府集中采購項目的實施情況 |
包括采購項目公告、采購文件、采購項目預算金額、采購結(jié)果、采購合同等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六十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第十四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條;《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公共資源配置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fā)〔2017〕97號)第二部分第(一)條第4點 |
政府網(wǎng)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 |
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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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建設項目 |
數(shù)據(jù)和政務服務領域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 |
對經(jīng)濟社會發(fā)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廣泛和重要影響的固定資產(chǎn)投資項目的審批、核準結(jié)果信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條;《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國辦發(fā)〔2017〕94號) |
政府網(wǎng)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 |
數(shù)字科技和基礎設施建設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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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急管理 |
突發(fā)公共事件的應急預案、預警信息及應對情況 |
數(shù)據(jù)和政務服務領域突發(fā)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發(fā)布的預警信息和事件應對情況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條;《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fā)<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辦發(fā)〔2024〕5號)第二十八條 |
政府網(wǎng)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 |
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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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招錄 |
公務員招考 |
公務員招考的職位、名額、報考條件等事項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條;《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第十七條 |
政府網(wǎng)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 |
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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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錄用 |
公務員招考的錄用結(jié)果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二十條;《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第三十六條、第三十七條 |
政府網(wǎng)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 |
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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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提案 |
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xié)提案辦理 |
對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社會關切及需要社會廣泛知曉的省人大代表建議、省政協(xié)提案及其答復意見經(jīng)審查可以公開的 |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代表法》第五十一條;《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全國委員會提案工作條例》第二十三條;《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fā)〈省人大代表建議和省政協(xié)提案辦理工作規(guī)定〉的通知》(湘政辦發(fā)〔2017〕41號)第十三條 |
政府網(wǎng)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省人大代表建議和省政協(xié)提案在答復代表和提案者后一個月內(nèi)開 |
辦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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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
法治政府建設年度報告 |
上一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舉措和成效、存在的不足和原因,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加強法治政府建設的有關情況;下一年度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其他需要報告的情況 |
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fā)《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guī)定》第二十四條 |
政府網(wǎng)站 |
每年4月1日之前 |
政策規(guī)劃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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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yè)務事項 |
數(shù)字經(jīng)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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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字經(jīng)濟統(tǒng)計、分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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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數(shù)字經(jīng)濟促進條例》(湖南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2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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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wǎng)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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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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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shù)據(jù)資源和數(shù)字經(jīng)濟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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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辦成一件事” |
涉及數(shù)據(jù)和政務服務系統(tǒng)牽頭的“高效辦成一件事”辦理標準化工作規(guī)程和辦事指南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一件事一次辦”打造政務服務升級版的指導意見》(國辦發(fā)〔2022〕32號);《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優(yōu)化政務服務提升行政效能推動“高效辦成一件事”的指導意見》(國發(fā)〔2024〕3號) |
政府網(wǎng)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 |
政務服務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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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 |
政府信息公開指南 |
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有關情況,不予公開的內(nèi)容,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gòu)的名稱、辦公地址、辦公時間、聯(lián)系電話、傳真號碼、互聯(lián)網(wǎng)聯(lián)系方式等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十二條 |
政府網(wǎng)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 |
政務服務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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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目錄 |
政府信息主動公開事項目錄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十二條 |
政府網(wǎng)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 |
政務服務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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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令第711號)第四十九條 |
政府網(wǎng)站 |
每年1月31日前向社會公布 |
政務服務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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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 |
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政府信息公開方面的地方性法規(guī)、自治條例、單行條例、規(guī)章,以及全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主管部門發(fā)布的法規(guī)解釋性文件,原則上不包括其他制度文件 |
《國務院辦公廳政府信息與政務公開辦公室關于規(guī)范政府信息公開平臺有關事項的通知》(國辦公開辦函〔2019〕61號)第二部分 |
政府網(wǎng)站 |
自該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 |
政務服務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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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網(wǎng)站報表 |
政府網(wǎng)站工作年度報表 |
包括信息發(fā)布、專欄專題、解讀回應、辦事服務、互動交流、安全防護、移動新媒體、創(chuàng)新發(fā)展等情況 |
《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政府網(wǎng)站年度報表發(fā)布工作的通知》(國辦函〔2018〕12號) |
政府網(wǎng)站 |
每年1月31日前發(fā)布 |
數(shù)字懷化建設事務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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